鍋爐探傷要求
鍋爐是我國工業(yè)生產體系中所常用的一種設備,其對于工業(yè)生產來說,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鍋爐長久運行之后,其內部的壓力容器表面就極有可能的會出現一定程度的損傷,這些損傷如果說沒有第一時間發(fā)現,那么就有可能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
勞動部針對鍋爐所頒布的相關檢測規(guī)則中,明確的表示,鍋爐壓力容器表面探傷,有著極高的操作要求,其表面探傷要求不僅要保持極高的速度、操作便利性,還需要具備較低的成本特性,只有這方面的表面探傷措施才能夠得到廣泛的應用。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和其他容器不同,其是處在安裝好的隨時待運行狀態(tài),那么也就只能夠采取便攜性極強的磁軛磁粉探傷機設備,而滲透性的探傷操作,一般都是通過便攜壓力罐探傷劑來進行探傷操作。
鍋爐表面探傷順序
表面探傷和其它探傷的順序在以往執(zhí)行表面探傷工作的過程中,其磁粉探傷操作主要是使用水磁懸液、油磁懸液等,并且直接將鍋爐壓力容器的表面進行處理之后,形成水污或者是油污。但實際上,在探傷過程中,這些油污對于探傷射線的貼片操作帶來了較大的麻煩,并且在大型的容器內部進行探傷的過程中,傳統(tǒng)形式的探傷機也無法靈活的進行搬運。所以,相當一部分單位在執(zhí)行探傷工作的過程中,都是先進行射線探傷,而后再進行磁粉探傷。但是使用以上的壓力容器表面探傷措施,所表現出的一個重大缺陷就在于,使用設備進行探傷與制造探傷這兩者之間是有著明顯差異的。在進行設備制造的過程中,其探傷操作都是嚴格的按照相關設計要求來執(zhí)行,而在用設備所涉及到的超聲波探傷、射線探傷措施等,一般都是通過抽查的形式來進行,并且為了能夠使得探傷的精確性得以提升,通常情況下都是直接選擇的重點環(huán)節(jié)來進行探傷,其表面探傷所表現出的結果,是超聲波、射線探傷過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依據。在勞動部所頒布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則》之中的第23條中,明確規(guī)定了:探傷檢驗過程中,如果說發(fā)現表面出現了相關的裂紋,那么就必須要采取超聲波探傷、射線探傷等方面的抽查你措施。在用設備本身在檢驗的過程中,可以對于表面探傷所表現出的速度快、經濟、缺陷明確等方面的特性,來降低使用探傷措施的頻繁性,進而達到降低探傷成本的目的。也就是說,先通過表面探傷措施來對于問題環(huán)節(jié)進行確定,只有再通過超聲波、射線探傷手段,來對于具體的位置進行精確。
磁粉探傷和滲透探傷的順序針對在用鍋爐壓力容器的表面采取探傷措施的過程中,其中所呈現出的環(huán)峰、縱縫通常都是直接采取磁粉探傷措施,而角縫這一類隱蔽的縫隙,則是通過滲透探傷措施來達到探傷目的。采取磁粉探傷操作的過程中,需要先使用磁懸液,但是磁懸液在使用之后無法輕易的清理掉,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說兩種探傷措施都要使用,就應當要先使用滲透探傷,避免磁懸液影響到滲透探傷的結果。
表面探傷方法的選擇
磁粉探傷和滲透探傷由于各個部位所表現出的局限性以及每個部位的不同適用范圍,那么就需要嚴格的依據各方面實際情況,來對于適合的探傷措施進行選擇。例如:鍋爐鍋筒下部所出現的鼓包現象,即便是采取熱頂措施進行修復,也要做一次表面探傷。究竟選用哪種方法呢?鍋筒內部因有大量煙管,操作人員從下??着肋M鍋筒后,無法轉身或坐起,操作不便;空氣不流通且育微毒,不利于安全防護。滲透探傷操作對手法要求較嚴,在鍋筒內部顯然不適宜,因此,在鍋筒內部應采用磁粉探傷。但鼓包另一面,即爐膛上部、鍋筒外表面,操作人員站在滬膛內、鼓包下部,很難采用磁粉探俗,必須采用滲透探傷,在鼓包兩側采用兩種探傷的方法,必須攜帶兩種設備去現場。為了確定正確的探傷方法,要根據被檢設備的材質、探傷部位、設備的結構、探傷的比例等綜合考慮,切不可想當然隨意確定表面探傷方法。應制定常用鍋爐和壓力容器的表面探傷工藝,檢驗負責人員與探傷人員要相互配合,在檢前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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